自助出游必須謹慎 不得不防的六大旅游陷阱
- 來源:綿陽旅游網
- 發布:2014年02月16日
- 作者:綿陽綿州國際旅行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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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電子商務平臺的發展,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通過電腦、手機預訂旅游出行產品,自己設計旅游行程,自助完成機票、酒店的在線預訂。不得不說,自助游已經成為人們旅游的一大趨勢。然而,在線旅游預訂方便快捷的背后,也隱藏著諸多陷阱。
陷阱一:釣魚網站詐騙
2014年初,家住北京的丁女士打算回廣州老家,擔心機票緊張,她決定提前在網上訂票。她在網上搜到一家知名航空公司,價格很便宜,原價1900元的機票當時只要1000元。和客服交談后,丁女士訂購了2張機票并用網銀支付了2000元,系統顯示未支付成功,但她卻收到了網銀已支付2000元的手機短信。她隨后撥打這家網站的客服電話,發現再也打不通了。
防騙提示:消費者選擇網站時一定要選擇正規的航空公司網站、旅行網站或代理商網站。為了防止山寨網站詐騙,消費者應該牢記品牌在線旅游網站的域名,盡量避免使用通用搜索引擎搜索打開陌生的票務網站,不要輕信網絡中的低價機票、特價機票信息。另外,有些山寨網站會直接模仿知名旅行網站(如攜程、藝龍、去哪兒等)騙取消費者信任。識別山寨網站的訣竅:凡是最后要求用銀行卡直接匯款(尤其是匯到個人賬戶)的,基本可斷定為騙子網站。
陷阱二:訂票信息泄露
同樣是年初,李女士通過知名旅游網站為朋友李先生預訂了福州飛長沙的航班,出發前一天,李先生收到落款為航空公司發來的短信,被告知自己預訂的航班已被取消,暫停起飛。他將信息轉發給李女士,而李女士不知有詐,撥打了該信息中所說的客服電話,對方借口“改簽或者退票”賠償航班延誤費用,套取了李女士的信用卡及相關信息,結果被騙4000元。
實際上,該短信并非航空公司發出。某航空工作人員透露,此類詐騙在很多航空公司都有過,一般大航空公司都會有相關提醒。對于乘客資料是如何被騙子拿到,該工作人員表示,犯罪分子只要有航空公司的票務系統,根據身份證號就能找到乘客的相關信息。
防騙提示:收到航班變化的信息不要盲目相信,而應通過正規渠道(如航空公司官方網站等)詳細查詢該航班出行信息。另外,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費者認為400電話是官方電話、很安全的心理,打著400電話的幌子實施詐騙。因此,消費者務必警惕陌生的400電話,千萬不要撥打陌生客服號碼。
陷阱三:低價幌子
去年10月1日,新《旅游法》正式實施使得曾經猛打“價格戰”的線下團隊旅游產品回歸到合理的價格區間,但過去的“低價陷阱”卻出現在了互聯網上。如某網站的團購旅游頻道上,行程寫明入住五星級酒店,但該酒店實為準五星級酒店,還沒有得到認證批準,兩者相差甚遠。再如,網購出境游報價中經常未包含機場稅、燃油稅等費用。還有一些低價的旅游產品采用晚航班和早航班搭配,無形之中壓縮近2天游覽時間;有團購產品在6天的時間內有3天飲食需要游客自理解決。某些產品還以“送保險”為賣點吸引游客,在“服務標準”一欄中聲稱已購買了“旅行社責任險”,而該險只是旅行社給自己買的一種保險,并非為游客所購買。游客仍需要根據自身狀況、不同目的地、旅游活動風險情況選擇保險產品。
防騙提示:消費者在網絡上選購旅游產品不能簡單地比較價格,應慎選“網購”旅游產品,認真查看其提供的具體服務項目,辨別是真的物美價廉還是低價幌子。
陷阱四:微信“集贊”換旅游
現在不少玩“微信”的朋友,都能在“朋友圈”看到類似這樣的朋友求贊信息:“集滿**個贊可獲贈*天*夜港澳游”。合肥市民袁女士看到同學發的這類信息后很感興趣,就開始關注發布者的公眾賬號。“我剛一關注,對方就給我發來了一條信息,要求我填寫收件人姓名、地址、手機號碼,說會將港澳雙人游代金券郵寄給我。”當時她并沒有集滿信息中所要求的38個贊。后經聯系發布方工作人員得知,獲得代金券后,游客吃住行全部免費,游客需自行前往深圳,香港方面會有旅行社接應。“來回的交通費不包,過來深圳集合,每人交220元的司機小費。”實際上,此類貴賓券(卡)大多是零負團費的翻版。通過多次強迫購買價格水分超高的商品,賺取高額回傭及支付游客在港的旅行支出。
防騙提示:這類“集贊”換旅游的信息多是經營貴賓券業務的旅行社所發,它們多為未注冊或非持牌旅行社,一旦需要維權,困難重重。只需忽視此類信息即可。
陷阱五:“伴游”風險
伴游最開始起源于國外,最初是針對一些陌生的外地游客進行陪伴的游覽、咨詢,相當于相對自由的導游,但比導游涉獵的范圍更加廣泛,可陪同參與一些娛樂活動,并能夠發展為線下的交友。不少年輕人習慣通過網絡尋找結伴旅游的人,或者直接付錢找“伴游”。可這也給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。2012年8月,林某被兩個游客聘請為伴游,相約去海南島,約在東莞集合,結果林某被兩人實施搶劫,損失數千元及手機、相機等物品。當然也有不法分子以“伴游”身份對游客圖謀不軌的案例。
防騙提示:提醒廣大網絡社交工具使用者,在交友過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,保護自己合法權益免遭侵害。對于網絡上發布的各種伴游信息不可盲目相信,要提高防范意識。切忌與網友單獨見面,見面地點應選擇人多、自己熟悉的地方并事先告知親友。
陷阱六:投訴維權難
網友“和和之海”在知名旅游網站訂了去巴厘島的行程,但預訂與最后提交訂單的時間竟不一樣,整整晚了一天,不得不因此取消訂單,竟被旅游網站告知要承擔酒店損失上千元;楊先生通過知名旅游網站訂了酒店,抵達酒店后卻被告知沒有房間了,來來回回打了無數電話,雖然酒店最后騰出了房間,但此事讓他覺得非常窩火;李先生曾于去年11月底在知名旅游網站購買北京到杭州機票,付款完成兩個小時后也沒有出票,代理商客服隨后致電解釋說是系統原因,沒能成功出票,若繼續購買,就需要再重新下單購買,“那時價錢已經不是410元了,而是800元。”……
許多消費者在通過在線平臺購買旅游、出行產品后,一旦權益受到侵害,便落到“投訴無門”“吃啞巴虧”的境地。
防騙提示:如果旅游電商因為操作失誤造成消費者損失,消費者可通過舉證對電商進行投訴,要求其賠償誤工費。若電商涉及虛假宣傳或故意欺詐消費者,則要承擔刑事責任。目前《旅游法》對在線旅游平臺如何監管、散客的權益如何保障還存在空白。消費者一定要養成在旅游出行前簽訂合同的習慣,和合同“多較真”,最大程度保護自身利益。